正元智慧:关于股东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20:20:08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正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持有正元智慧股份 4,907,737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536%)的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8,994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07%);持有公司股份1,286,111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27%)的股东杭州正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浩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3,37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730%),其中包含公司原董事陈英女士通过正浩投资间接持有的正元智慧 618,914 股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46%)。
公司于近日收到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易康投资本次减持其股份累计 1,258,902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 0.907%;正浩投资本次减持其股份累计 1,013,3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730%(其中包含陈英女士通过正浩投资间接持有的正元智慧 618,914 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446%)。易康投资、正浩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取得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剔除公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
本比例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5 年 06 月 13 日至 18.30 1,258,902 0.907%
2025 年 06 月 16 日
正浩投资 集中竞价 2025 年 06 月 13 日至 18.06 1,013,300 0.730%
2025 年 06 月 16 日
合计 2,272,202 1.637%
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 占剔除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司回购专 司回购专
股数(股) 用账户股 股数(股) 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 份后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4,907,737 3.536% 3,648,835 2.629%
易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07,737 3.536% 3,648,835 2.6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直接持有股份 1,286,111 0.927% 272,811 0.197%
正浩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6,111 0.927% 272,811 0.1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注明“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价格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公司总股本 142,086,67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138,783,670 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2,086,715 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138,783,715 股;本次减持数量及比例按公司最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138,783,715 股计算,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易康投资、正浩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2、易康投资、正浩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减持计划已完成。
3、易康投资、正浩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易康投资、正浩投资、陈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易康投资、正浩投资、陈英女士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实施减持计划,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1、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