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6 18:30:2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等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汽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子公司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1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43.9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6.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3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调整
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 调整后拟使用募 调整后以自有资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原总投资金额 总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金或者自筹资金
投入金额
1 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 28,539.33 32,176.05 31,650.73 525.31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5,660.66 2,966.09 2,665.36 30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
合计 42,199.99 43,142.13 42,316.09 826.04
注 1:上述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子公司外购零配
件款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可能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等进
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先通过外汇
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
公司可先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到期敞口部分后,再以募集
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
人所得税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电费、天然气费及除个人所得税以外
的其他税费时,根据相关规定,电费、天然气费及除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
费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
金专户直接支付。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捷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
精密”)主营业务包括设计和制造自动化生产设备,同时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设计和制造相关自动化设备,由众捷精密购入的相关零配件款项,公司可先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原价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子公司外购零配件款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垫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款项。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三)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公司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将与该笔资金相关的凭证、交易合同、银行承兑票据、自有资金支付等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支付凭证、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企业合规经营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众捷精密外购零配件款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子公司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子公司外购零配件款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外汇、银行承兑汇票、人工费用等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韩 周健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