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7:59:04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 105,474.62 70,000.0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5,474.62 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五洲新春,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山
头村 2021-1-2 号,总投资 105,474.62 万元,项目建设期 3 年。本项目达产后,
可实现年产 98 万套行星滚柱丝杠、210 万套微型滚珠丝杠、7 万组通用机器人专用轴承、100 万套汽车转向系统丝杠和 400 万套刹车驻车系统丝杠。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助于满足下游庞大的市场需求,把握国产替代窗口期
人形机器人可自然适配人类生活和工作环境设施,在生产制造、社会服务、特种作业等众多应用场景可发挥重要作用,有望成为机器替人的终极方案。智能
汽车可一定程度降低人为因素及复杂路况带来的驾驶风险。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驾驶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形机器人和智能汽车市场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丝杠、轴承是人形机器人、智能汽车中精密传动的重要零部件,但目前我国高端丝杠和轴承自给率低,市场主要由欧洲、日本企业占据。
根据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预测,2024 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
模为 10.17 亿美元,到 2030 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 150 亿美元,
2024-2030 年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 56%。根据灼识咨询数据,2019 年-2023 年国内乘用车销量中智能汽车渗透率已从 18.5%增长至 57.1%,2030 年我国智能汽车
销量将接近 3,000 万辆,2023 年-2030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10.9%,在乘用车
销量中渗透率达到 99.7%。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人形机器人及智能汽车高端丝杠、人形机器人轴承。随着人形机器人和智能汽车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落地,将会带动丝杠和轴承需求规模的同步增长。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可以在本轮行业高速发展期更好地把握国产替代窗口期,抢占行业先机、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快速布局高附加值产品,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高端丝杠和轴承产品对精度有较高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市场需求快速发展,属于高附加值产品。丝杠和轴承整体生产流程相似度高,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依托轴承精密制造技术优势,快速形成人形机器人及智能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能,响应下游需求。公司基于原有轴承业务切入丝杠领域,是现有业务的自然延伸,可助力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增加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人形机器人、智能汽车领域发展,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良好保障
2023 年 10 月,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推
动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 年 9 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提出布局培育零部件协同区,支持绍
兴依托轴承产业优势,发展人形机器人机电执行器、轴承等零部件。2024 年 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2024 年 8 月,工信部出台《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要求推广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2025 年 1 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提出做大做强零部件产业,鼓励线控底盘等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2025 年 3 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
本项目生产的高端丝杠和轴承主要应用于人形机器人、智能汽车领域,人形机器人、智能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产业政策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可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提供保障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国家认证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轴承产品和精密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团队,在轴承和精密加工各技术环节实力雄厚。
从生产工艺来看,丝杠和轴承整体生产流程相似度高,降低了公司拓展丝杠业务的难度。1)在原材料方面,丝杠和轴承的主要原材料均为钢材;2)在核心工艺方面,轴承和丝杠的难点均在于热处理和磨加工,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接近;3)全球头部轴承企业如舍弗勒、斯凯孚、恩斯克均以轴承业务起家,成功拓展丝杠业务并逐步成为高端丝杠行业龙头。
公司自 2021 年开始启动丝杠产品的研发,经过多轮的送样、客户验证和试生产,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够得到保障。
(3)原有客户资源和先发优势助力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
公司自起步以来就立足于和国内外著名跨国公司合作,长期以来积累了一批稳定的高端客户和供应商群体,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轴承产品客户包括德国 BPW、意大利邦飞利、美国德纳、英国吉凯恩、意大利卡拉罗和日本捷太格特等全球领先的工业和汽车系统制造商,德国舍弗勒和斯凯孚等轴承制造商和纽
氏达特、中大力德、极亚精机、来福谐波等机器人减速器制造企业;汽车零部件客户包括全球汽车安全系统排名前三的领军企业奥托立夫、均胜电子、日本大赛璐,国内新能源汽车龙头比亚迪和汽车驱动装置零部件客户英国吉凯恩、双环传动等;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客户包括法国法雷奥、德国马勒等汽车热管理领域客户和四川长虹、海信日立等家用和商用空调客户。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人形机器人和汽车制造厂商,与公司现有工业机器人和汽车客户存在重叠。公司自 2023 年就开始接洽人形机器人及智能汽车核心零部件下游客户,成立了线控传动事业部,重点发力高端丝杠业务。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已开拓较多知名客户。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105,474.6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6、项目审核批准情况
截至预案出具日,募投项目相关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减小财务费用负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加,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规范、完备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以及检查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按照监管要求,监督公司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有利于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从而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必要性。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