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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6:58:36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4年12 月 31日总股本74,55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7,455,500 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74,555,000 股增加至 74,798,000 股,根据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996751 元(含
税)。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4,55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7,455,500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74,555,000 股增加至 74,798,000 股,根据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996751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7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675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9707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93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6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77 华文亮
2 02*****081 徐基平
3 02*****834 范一义
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08*****701 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
联系人:陈亮

咨询电话:0556-8977229
传真电话:0556-8977229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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