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公告时间:2025-06-12 21:46:59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认真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确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