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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6-12 18:13:55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议案一: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修订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65议案三: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66议案四: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67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在会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6-85320939)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25 年 6 月 13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将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现场送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钱塘路 7 号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传真:0516-85320526;电子邮箱:dshbgs@xknygf.com),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具体可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5320939)。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前述各项材料,在会议召
开前 30 分钟到场并在《签到登记表》上签字,领取会议资料、表决票后方可出席会议。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3、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的,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和监督。
6、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徐州伊敦康得思酒店三楼海苏厅。
议程:
一、工作人员核实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并发放会议资料和表决票。
二、宣布会议开始,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补选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补选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发言,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八、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涉及监事会职权或相关表述的其他公司制度同步进行调整。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的董事。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条款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 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安全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原煤开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批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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