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格灵深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2 17:23:20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雨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者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增值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授予日,以8.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63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8.05元/份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份股票增值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