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1 19:06:42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董
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许韬先生、董事仲其正先生、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3,861.62 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41,252.25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2,609.37 万元。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芳女士、宋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梅根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