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光明地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6-11 18:10:2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序号 材 料 目 录 页码
1 会议议程 2
2 会议须知 4
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4 会议提案 22
提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
提案二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4
提案三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0
提案四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41
提案五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42
提案六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43
提案七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47
提案八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63
提案九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提案 78
提案十 关于支付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的提案 80
提案十一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81
提案十二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84
提案十三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87
提案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89
提案十五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91
提案十六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93
附件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99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5-029)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6 月 19 日(周四)13:30
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 595 号 A 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主持人:陆吉敏 董事长
会议议程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登记结束,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提案前,独立董事宣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会议提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8、《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9、《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提案》;
10、《关于支付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的提案》;
1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1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13、《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6、《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五)征询出席会议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意见、股东发言与提问。
(六)推荐会议提案投票表决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其中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七)股东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统计,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合并表决结果。
(十二)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出席大会的董事、监事、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名。
(十五)大会结束。
会 议 须 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大会在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关于维护本市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尤其是维护因故
未能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时请到发言席,先报告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所持的股份数额,每位股东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会议共审议十六项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与本次大会提案八《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将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大会所作出决议分为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
1、提案八所作出决议为普通决议,涉及关联交易,须经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提案十三、十四、十五所作出决议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其他十二项提案所作出决议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提案九、提案十一、提案十二、提案十三、提案十四、提案十五、提案十六,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上述十项提案的表决均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十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十六项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划√。
十二、大会现场投票前,由公司现场推荐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作为大会提案投票表决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现场投票统计时参加清点,
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产生后,再公布全部表决结果。
十三、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在大会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五、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会场内请勿吸烟。
十六、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大会秘书处联系。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晖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明地产董事会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2024年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到公司现场履职合计16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晖明,男,1956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经济学教授。最近五年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0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