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9:46:04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 11,400 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恒”)、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1,400 万元(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3‰/年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经与原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先生友好协商,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国江先生前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配偶唐芬女士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芬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姓名:万国江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万国江先生前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配偶唐芬女士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国江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批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原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 11,400 万元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与万国江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26 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3,10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31.22%,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 11,400 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非关联监事审议,认为: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 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