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05 17:33:3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传艺科技
股票代码:0028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邹伟民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陈敏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35-3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节 释 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 一 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邹伟民、陈敏、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邹伟民
姓名 邹伟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21969XXXXXXXX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
(二)陈敏
姓名 陈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111973XXXXXXXX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
地区的居留权
(三)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伟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3982727696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
A1035-3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注册资本 6000万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经营期限 2023年09月12日至XXXXXX
通讯地址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邹伟民、陈敏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邹伟民持有 58.33%出资份额并控制的企业,系邹伟民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85,667 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导致所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持有
上市公司140,498,4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53%,一致行动人宁波格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899,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326,500 股,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比例 52.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4,543,186 股,持股比例为 49.9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 16.95 1,112,800 0.38
邹伟民
大宗交易方式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 15.35 2,223,717 0.77
宁波格通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
创业投资 16.935 882,200 0.3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大宗交易方式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 15.35 3,564,597 1.23
伙)
合计 7,783,314 2.6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宁波格通创业 合计持有股 5,346,500 1.85 899,703 0.31
投资合伙企业 份
(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 5,346,500 1.85 899,703 0.31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3,145,000 1.09 3,145,000 1.09
份
陈敏 其中:无限 3,145,000 1.09 3,145,000 1.0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143,835,000 49.68 140,498,483 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