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7:02:22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
书官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
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和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2 亿元-4 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三年
3.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不得挪为他用
4.承诺函有效期:下列日期先到之日为止:
(1)公司与该金融机构正式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之日;
(2)该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书审批时效届满之日;
(3)公司公告的回购期限届满之日。
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或其分支机构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具体事宜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前述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