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白云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6-03 18:31:04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子丰律师和曾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与媒体
发布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与媒体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10 时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6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
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9:15-15:00。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69 人,代表股份 859,526,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2.868220 %。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2.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含通讯方式)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布。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1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836,269,537 99.866568 869,645 0.103852 247,696 0.029580
H 股 21,826,524 98.584774 251,769 1.137175 61,560 0.278051
普通股合计: 858,096,061 99.833551 1,121,414 0.130469 309,256 0.035980
1 以下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 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836,206,337 99.859021 789,745 0.094310 390,796 0.046669
H 股 21,826,524 98.584774 251,769 1.137175 61,560 0.278051
普通股合计: 858,032,861 99.826199 1,041,514 0.121173 452,356 0.052628
3. 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836,241,837 99.863260 778,345 0.092949 366,696 0.043791
H 股 21,826,524 98.584774 251,769 1.137175 61,560 0.278051
普通股合计: 858,068,361 99.830329 1,030,114 0.119846 428,256 0.049825
4. 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836,212,337 99.859737 777,045 0.092794 397,496 0.047469
H 股 21,892,293 98.881835 186,000 0.840114 61,560 0.278051
普通股合计: 858,104,630 99.834548 963,045 0.112044 459,056 0.053408
5. 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白云山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