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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2 15:32:4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增加向关联方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卓曜”)的关联采购交易额度 50,000 万元。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朱战军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定价原 调整后预计 2024 年度实
则 金额 际发生金额
徐州高新卓 采购电池片、硅 以市场价格为基
1 曜新能源有 片及辅料等 础,遵循公平合 50,000 8.01
限公司 理的定价机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07 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范秀近
5、注册资本: 156117.6471 万元
6、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路东侧、青山北路南侧、奎河西侧、德宁河北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7,801.23 227,819.54
总负债 139,479.91 140,976.00
净资产 78,321.32 86,843.55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143.85 51,539.65
营业利润 -8,524.42 -54,354.32
净利润 -8,522.23 -54,354.69
(以上 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控股股东: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高新卓曜原控股股东为徐州日晟低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晟产投”),日晟产投其中一位有限合伙人徐州协鑫低碳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高新卓曜为公司关联方。2025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日晟产投成立合资公司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高新卓曜 90.957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按照过去十二个月追溯认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高新卓曜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新卓曜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高新卓曜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 2025 年公司的潜在电池片采购需求及高新卓曜的供货能力协商确定,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及提升市场份额。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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