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6:28:30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5月3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385.1842万股的0.5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 24.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8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3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北
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
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并同意以 24.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2.授予数量:39.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385.1842 万股的 0.53%
3.授予人数:38 人
4.授予价格:24.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 占授予时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公司股本
(万股) 总数比例 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李明 中国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2.60 6.58% 0.04%
2 李红雨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60 6.58% 0.04%
3 韩传俊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0.60 1.52% 0.01%
4 俞映君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1.00 2.53% 0.01%
5 朱宇明 中国 董事、销售总监 2.20 5.57% 0.03%
6 李烨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80 2.03% 0.01%
7 张立殷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60 4.05% 0.02%
8 吴才龙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 2.53% 0.01%
9 戴义波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 2.53% 0.01%
10 李居昌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 2.53% 0.01%
11 郑毅彬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 2.53% 0.01%
小计 15.40 38.99% 0.2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7 人) 24.10 61.01% 0.33%
合计 39.50 100.00% 0.5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