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9:12:35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
期四)13:30 在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45,315,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8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5,179,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36,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7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36,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
反对 3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143%;反对 3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0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9%;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73%;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06%;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7%。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06%;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7%。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06%;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7%。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6,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2%;
反对 3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弃权 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678%;反对 3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75%;弃权 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9%;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73%;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30,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6%;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73%;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刘越、刘曙阳、吴劲松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9,140,107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9%;
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73%;反对 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7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
反对 3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143%;反对 3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07%;弃权 3,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0%。
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51,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8%;
反对 4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5%;弃权 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