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01:49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5 人,代表有表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7,168,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2.75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6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88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4,169,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5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605,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6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886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5,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6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64,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8,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2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