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57:27
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5-032
债券代码: 123201 债券简称: 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70,92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的总股本
114,394,53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870,920 股后的股本 113,523,61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207,203.65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5,409,44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159,803,982 股,不送红股,2024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207,203.65 元/114,394,536×10=1.766448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10 股=113,523,616 股×4 股
/10 股=45,409,446 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45,409,446 股/114,394,536×10=3.969546。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1766448 元)/1.3969546。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利 1.78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9,926,88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2024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2、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 1,574,820 股,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暂停转股,合计总股本增至 113,523,616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 870,920 股)。根据“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
如下:以公司股本 113,523,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8 元(含税),
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20,207,203.6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转增 45,409,446 股,不送红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14,394,536 股,剔除已回购的 870,920 股
后的股本为 113,523,616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0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4,394,53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9,803,98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93 张义
2 08*****677 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
3 08*****393 淮安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92,000 32.60 14,916,800 52,208,800 32.6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102,536 67.40 30,492,646 107,595,182 67.33
总股本 114,394,536 100 45,409,446 159,803,982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
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 21.19 元/股调整为 15.04 元/股,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
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3、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4、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4.93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 159,803,982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为 0.34 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杨军
3、咨询电话:0517-84997388
4、传真:0517-84991388
十、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