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27:46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5-02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4人,代表股份209,303,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28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22,757,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9人,代表股份86,545,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9 人,代表股份 106,110,5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19,565,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9 人,代表股份 86,545,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00%。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158,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
反对 11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弃权 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6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0%;反对 11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156,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115,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 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63,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反对 115,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147,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反对 117,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弃权 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55,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5%;反对 117,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弃权 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61,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
反对 202,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869,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 202,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五)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10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7%;
反对 171,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9%;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17,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 171,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38,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6%;
反对 225,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845,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6%;反对 225,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七)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23,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5%;
反对 219,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5%;弃权 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859,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 219,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6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
反对 221,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 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861,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 221,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4%;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九)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26,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0%;
反对 236,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弃权 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83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6%;反对 236,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十)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484,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68%;
反对 8,789,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6%;弃权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9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896%;反对 8,789,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2837%;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十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