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关于公开摘牌取得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及特定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21:28:37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取得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
及特定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滨海爱尔眼科医院(以下简称“深圳滨海爱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获得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特定债权项目,本次交易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64,961.478241 万元。标的公司的资产包括“广晟科创大厦”,将作为深圳滨海爱尔的长期医疗用房。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期间,公示
了“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特定债权”项目挂牌的相关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为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数码”)60%股权及特定债权,转让底价为 64,961.478241 万元。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滨海爱尔参与竞拍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特定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深圳滨海爱尔参与竞拍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置业”)所持有的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特定债权项目的报价。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若在摘牌完成前披露该事项,可能误导投资者,亦可能导致标的价格提高从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审慎判断,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滨海爱尔参与竞拍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及特定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暂缓披露了该事项,待公司成功摘牌后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4 月 28 日,深圳滨海爱尔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签约通
知书》,已确认为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特定债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4,961.478241 万元。按照交易流程履行相关程序后,深圳滨海
爱尔与广晟置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鉴于深圳亮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亮视”)持有广晟数码40%的股份,且深圳亮视为公司控股股东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爱尔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晟数码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368 号的不动产“广晟科创大厦”,产权证号为粤(2023)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618782 号。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75125J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六层601-609、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2203.001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锐希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公司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音视频标准的技术支撑及数字广播前端设备和终端设备的研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性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晟数码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8,272,539.02 494,252,527.95 434,835,547.98
负债总额 331,632,907.28 362,439,974.90 323,817,909.92
所有者权益 136,639,631.74 131,812,553.05 111,017,638.06
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6,457,461.67 54,471,548.93 11,193,082.75
利润总额 3,280,326.83 28,095,936.68 -7,510,389.43
净利润 2,460,245.12 20,794,914.99 -4,815,892.94
注: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2025 年 2 月 28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广晟数码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60%
深圳亮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40%
合 计 100%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深圳滨海爱尔眼科医院 60%
深圳亮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40%
合 计 100%
(四)广晟数码的评估、定价情况
1、资产评估情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财兴资评字(2024)第 761 号),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深圳广
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 44,340.31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
币 121,670.25 万元,评估增值 77,329.94 万元,增值率为 174.40%;负债总计:
账面值为人民币 34,691.66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39,591.66 万元评估增值4,900.00 万元,增值率为 14.12%;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9648.6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82,078.59 万元,评估增值 72,429.94 万元,增值率为750.67%。
在不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可能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不考虑
《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4 日股东会决议》对评估价值影响的
情况下,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49,247.15 万元。
2、定价情况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64,961.478241 万元。总交易价款由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款及特定债权转让价款两部分组成:
(1)股权转让价款:指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 60%股权的对价 49,906.604万元;
(2)特定债权转让价款指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相关债权人持有的标的企
业债权:①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债权本息金额 46,047,086.11元;②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持有标的企业债权金额6,069,095.96 元;③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金额 98,432,560.34 元。特定债权转让价款合计 150,548,742.41 元。
根据标的企业 2023 年 9 月 4 日《股东会议决议》及 2023 年 9 月 12 日股东
双方及深圳数码三方所签《补充协议书》,自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广晟科创大厦的出租增量净收益 624.85 万元归转让方所有;根据 2024 年 6
月标的企业与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幕墙工程纠纷诉讼判决,应付博大幕墙工程款差额收益的 60%即 34.60 万元归转让方所有,本次转让底价已包含前述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广晟数码股权结构清晰,权属明确,股权不涉及诉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或妨碍股权权属转移的情形。
三、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亮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6 号 TCL 大厦 02
层 A210B
法定代表人:黄淑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BW7J92
实际控制人: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院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