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中国软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7 18:23:00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目 录
目 录 ...... - 1 -
一、会议议程 ...... - 2 -
二、会议须知 ...... - 3 -三、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4 -
一、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5月15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55 号中软大厦 C 座 1 层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投票表决;
(六)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七)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信息网络公司;
(八)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
(九)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与会相关人员在会议纪要、决议文件上签名;
(十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闭会。
二、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7 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
言的人数一般以 10 人为限,超过 10 人时优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 10 位股东依次
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
(六)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七)股东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中国软件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中国软件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
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延
长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