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06 19:34:19
股票简称:清溢光电 股票代码:68813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8,000,000 股
2、发行价格:25.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87,009,433.95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6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 录
特别提示......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7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8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30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3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31
一、主要财务数据...... 3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3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3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3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34
五、审计机构...... 34
六、验资机构...... 35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6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3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 38
二、查询地点...... 38
三、查询时间...... 3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清溢光电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象发行 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
《认购邀请书》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
承销方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股东大会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 股 指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3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Qingyi Photomask Limite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2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1,480 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清溢光电
A 股股票代码 688138
法定代表人 唐英敏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邮政编码 518053
电话 86-755-86359868
传真 86-755-86352266
网址 www.supermask.com
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等行业用掩膜版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
经营范围 售;研究设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
掩膜版相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掩膜版设计及相
关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设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有效期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 年 4 月 14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
方案》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15 名新增
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15 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 刘凌云
2 陈学赓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3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徐毓荣
5 济宁盈泰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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