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8:21:48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世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7人,代表股份
32,254,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31,959,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2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人,代表股份2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股份2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9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60%;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9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60%;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9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60%;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9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60%;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9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反对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732%;反对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8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1 《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万世平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92%;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0%;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78%;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39%。
关联股东万世平(持有股份25,063,734股)、关联股东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500,000股)、关联股东万正元(持有股份1,64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203,73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02 《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魏建刚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601,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78%;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39%。
关联股东魏建刚(持有股份550,6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6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03 《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龚爱琴女士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57,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3%;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78%;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39%。
关联股东龚爱琴(持有股份195,4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4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04 《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万正元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92%;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0%;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78%;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39%。
关联股东万世平(持有股份25,063,734股)、关联股东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500,000股)、关联股东万正元(持有股份1,64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203,73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