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6 16:31:16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 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五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7
议案六 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4
议案七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46
议案八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7
议案九 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60
议案十 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3
议案十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4
议案十二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5
议案十三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6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05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0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5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5 月 15 日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5 月 15 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带量采购、DRG/DIP 等医保控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