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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华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亚洲)

公告时间:2025-05-05 15:32:1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瓷股份
股票代码:001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铜锣湾中粮大厦 15 楼
通讯地址:香港铜锣湾中粮大厦 15 楼
股份变动性质: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华瓷股份 指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准则 15 号》 指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 262 号中粮大厦 1501
注册资本 港币 1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61679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无
经营范围 实业和投资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傅军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提供担保资产,法院强制执行后司法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法院已经完成司法划转工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亚洲”),本次权益
变更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6,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2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持股 变更价 变更数量 变更持股
股东名称 人明 变更方式 交 易 期 间 格区间 (股) 占比
细 (元)
新华联亚洲实业 合计 法院强制执行 2025 年 4 月 29 日 12.45 1500 万股 5.96%
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瓷股份 4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6.2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其他权利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
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号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置备地点与联系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办公地址: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
3、联系电话:0731-23053013传真:0731-23053013

(此页无正文,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4 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株洲醴陵
公司
股票简称 华瓷股份 股票代码 001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香港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控股数量:5600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控股比例:22.2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股数量:41,000,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控股比例:16.28%
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 2025 年 04 月 29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法院强制执行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其他 ?
是否拟于未来 12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在此前 6 个月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
否在二级市场买 变动事项外内不存在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股票的行为。
卖该上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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