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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30 19:16:48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5-050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计 10 个议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192,643,9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7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1,032,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6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61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612,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61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9.7384%;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弃权 28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46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6736%;弃权 28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0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3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4%;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 2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461%;反对 2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7356%;弃权 2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8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42,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9%;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弃权 2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322%;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495%;弃权 2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8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4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9%;反对 2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弃权 2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260%;反对 2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9898%;弃权 2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4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2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3%;反对 2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8%;弃权 29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849%;反对 2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1883%;弃权 29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6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39,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1%;反对 2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6%;弃权 27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151%;反对 2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456%;弃权 27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39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42,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7%;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弃权 28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012%;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495%;弃权 28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49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1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7%;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弃权 30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30%;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682%;弃权 30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8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3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弃权 29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32%;反对 2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495%;弃权 29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7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0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8%;反对 2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弃权 3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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