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3:12:0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议案表决通过率 100%,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
号
审议通过:
1、《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 年 4 第六届监事会 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月 17 日 第六次会议 5、《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24 年预算报告》
7、《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4 第六届监事会
2 月 26 日 第七次(临时)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2024 年 7 第六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 14 家子(孙)公司 100%股
3 月 12 日 第八次(临时) 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
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
4 2024 年 8 第九次(临时)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 27 日 会议 2、《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议案》
2024 年 第六届监事会
5 10 月 29 第十次(临时)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会议
2024 年 第六届监事会 1、《关于挂牌转让 14 家子(孙)公司 100%股权及相应
6 12 月 3 日 第十一次(临 债权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时)会议
1、《关于公司本次出售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 100%股
权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 1.1 交易整体方案
子议案 1.2 交易主体
子议案 1.3 标的资产
子议案 1.4 交易方式
子议案 1.5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子议案 1.6 支付方式
子议案 1.7 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子议案 1.8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子议案 1.9 债权债务处理
子议案 1.10 人员安置
子议案 1.11 决议的有效期限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议案》;
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第六届监事会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 12 月 13 第十二次(临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协议转让协议>的议
日 时)会议 案》;
6、《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组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
案》;
12、《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
13、《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
案》;
15、《关于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职,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
(2025)005930号)。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2024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建立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及时以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持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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