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麦迪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
公告时间:2025-04-29 22:06:2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
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李东,1961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先后担任苏宁云商、金陵药业、中央商场、红宝丽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现就职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东南大学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国资委国企外部董事库成员。同时担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擅长企业战略管理,商业模式创新。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自2023年1月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勤勉履行职责。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会全部议案,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应参会次数 现 场 出 席 通 讯 参 会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东 15 2 13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均
亲自参会。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
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审计委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李东 7 7 0 0
独立董事 应参加薪酬与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考核委员会会
议次数
李东 4 4 0 0
(四)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2024.4.28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2024.7.11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
年第二次会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2024.10.30 案》 同意
年第三次会议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3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
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11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
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
动情况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4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
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
告的议案》
17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8 《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
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9 《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关于修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 《关于修订<苏州麦迪斯顿医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2024.11.27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同意
年第四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3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补
充合同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 《关于修订<苏州麦迪斯顿医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2024.12.16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同意
年第五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人认真负责地对相关议案做好专业把关,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高质量发展。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对募集资金保管与使用、货币资金、投融资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环节做了查阅,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战略发展、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活动、电话网络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公司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八)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的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现场考察。公司就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光伏业务融资与经营、员工持股方案、关联交易等方面问题多次向独立董事们做了汇报。本人也向公司提出:
1、 关注光伏业务后续融资与其发展的匹配度,对其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减低经营风险。
2、 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行更新迭代十分有必要,新布局无人机与机器人应用领域,应考虑如何与公司原有医疗领域相结合。
3、 公司拟出售公司所持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涉及金额已经到达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则制度执行;在草案定稿披露前,需要重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关注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在交易方案的实际中关注细节:如担保,债权债务的划分。设计交易方案要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得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交易细节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对于标的资产的存量担保的妥善处理,解决同业竞争及与出售方的资金往来等问题。
本人还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工作。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十)学习与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合规履职要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