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9 21:16:31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现任独立董事王玉梅、孙积禄、尉克俭、满莉、刘力、杨鼎新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