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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培红)

公告时间:2025-04-29 21:03:5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将
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丛培红,女,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 高
级信用管理师、绩效评价师。2017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22 年 11 月至今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大会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度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2024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工作不少于 15 天,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九)在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4 年度,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加深涉及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前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行权条件,按照《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全部 18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55.2 万份。
3、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 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丛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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