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进军)
公告时间:2025-04-29 21:04:3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进军)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进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教授、领军学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IEEE Fellow(会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997 年博士毕业即在西安交通大学任教至今,现任电力电子与新能源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电力电子与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所长。现为中国电源学会理事长、英文学报主编,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教育部电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IEEE电力电子学会 2015-2021 副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力电子技术,获国家级和省
部级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等多项。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股东会 3 0 3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工作日,通过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经营管理的核查与监督。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重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在公司现场沟通了解及查阅公司有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具备合理性、公允性,有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刘进军
电子邮箱:liu_jinjun@ieee.org
以上是我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度,本人将继
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刘进军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