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9:5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了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宁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提案函,提请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宁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893,930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2%。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同步取消原《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 号春树云筑 1 号楼 16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
10.00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5.00、10.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00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 5.00 生效的前提;议案 6.00、7.00 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 号春树云筑 1 号楼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5 年 5 月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张佳意
电话:0571-89971698
传真:0571-89971698
电子邮箱:ir@hzevt.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607
2、投票简称:富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富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