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建
公告时间:2025-04-29 19:56:0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现就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肖建先生,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任职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历任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现任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4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肖建 4 4 3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期内共召集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肖建 2 2 3 3 0 0
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陈华女士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事项。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
司内部审计报告,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内审工作。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和时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使审计工作按照预期计划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中小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出席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在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充分地了解、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的问询,均得到了及时的反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从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春华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聘任施惠庆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许晓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郁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
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的情况。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无急需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能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建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