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22:3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
人
(7)业务信息: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806.15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
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黑龙江省 公准肉食品 15 个机构及个 2023 年 10 月 8 日一审开庭一
哈尔滨市 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约 人,要求中审 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
1
中级人民 司证券虚假 300 万元 亚太承担连带 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
法院 陈述纠纷 责任 的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及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拟聘请中审亚太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此期间中准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所已开展部分预审工作,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准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准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准所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中准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五)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听取了中审亚太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审亚太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中审亚太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审亚太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对中审亚太的聘请程序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