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路)
公告时间:2025-04-29 19:20:5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路,男,1982 年 9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
发部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副教授,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缺
席的情况发生,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
席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李路 6 6 6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从专业角度对议案进行审核把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 战略与投资委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员会 员会
李路 5/5 2/2 2/2 -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个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要求公司及时合规披露企业信息,提高中小股东对企业的满意度,并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定价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决策效率。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作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制定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和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长期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能够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公司未完整识别并确认关联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
于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1 号)。除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外,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 年,本人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行为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更多合理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路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