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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42:39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17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整。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
会同意确定 2025 年 4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20.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86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报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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