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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30:2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2024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5 项议案,历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 2024/3/11
三次临时会议 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2024/4/25 4.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5.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13.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3 2024/7/5
五次临时会议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
4 2024/8/15
六次临时会议 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5 2024/8/29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6 2024/10/29 2.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
八次会议
对象的议案
1.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第三届监事会第
7 2024/12/19 金管理的议案
九次临时会议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审慎监督,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率先垂范、勤勉尽职,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并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情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审议和实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
利益的行为。
(四)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手续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仅存在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等,持续更新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 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是新《公司法》实施的关键过渡期,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情况的监督,保证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稳定运行,防范重大风险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平稳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与变革,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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