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中信证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9 17:59: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电气”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2,878,20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23,189.647.33 元,本次发行费用仅包括保荐承销费,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624,284.32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6,565,363.01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承销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211769 号)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04月07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1177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
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 252,651.26 万元已用于股份公司收购集团公司持有
的少数股权,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支付完毕。剩余 159,005.28 万元募集资金建
议按照原计划投入额度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实
施主体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万元) 金拟投入额(万 金拟投入额(万
元) 元)
一、收购子公司股权类项目
收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
1 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持 东方电气 73,541.53 73,541.53 73,541.53
有的东方电机8.14%股权
2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113,340.78 113,340.78 113,340.78
汽轮机8.70%股权
3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48,646.05 48,646.05 48,646.05
锅炉4.55%股份
4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17,122.89 17,122.89 17,122.89
重机5.63%股权
二、建设类项目
5 抽水蓄能研制能力提升项目 东方电机 96,806.80 45,000.00 28,927.73
6 燃机转子加工制造能力提升项 东方汽轮机 14,280.00 8,500.00 5,464.13
目
7 东汽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东方汽轮机 58,340.00 41,000.00 26,356.38
8 东锅数字化建设项目 东方锅炉 35,778.30 25,000.00 16,070.96
三、补充流动资金
9 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电气 127,848.74 127,848.74 82,186.09
合计 585,705.10 500,000.00 411,656.54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72,742.24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66,130.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自筹资金预先 拟使用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 金置换金额(万
元) 元)
一、收购子公司股权类项目
收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
1 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持 东方电气 73,541.53 - -
有的东方电机8.14%股权
2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113,340.78 - -
汽轮机8.70%股权
3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48,646.05 - -
锅炉4.55%股份
4 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 东方电气 17,122.89 - -
重机5.63%股权
二、建设类项目
5 抽水蓄能研制能力提升项目 东方电机 96,806.80 18,275.00 18,275.00
6 燃机转子加工制造能力提升项 东方汽轮机 14,280.00 7,419.40 5,464.13
目
7 东汽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东方汽轮机 58,340.00 31,012.63 26,356.38
8 东锅数字化建设项目 东方锅炉 35,778.30 16,035.21 16,035.21
三、补充流动资金
9 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电气 127,848.74 - -
合计 585,705.10 72,742.24 66,130.72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
十一届九次会议、监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19893 号),认为东方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东方电气截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何 洋 施梦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