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9 01:31:4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瑞和股份公司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4.55万元、-37,259.33万元、-18,586.48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瑞和股份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为 4,062.39万元;期末共计 16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被冻结金额14,925.03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瑞和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所述,瑞和股份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于2025年4月10日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2025)粤03破申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截至报告日,瑞和股份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和预重整申请。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按照审慎性原则, 为公司 2024 年度出
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
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我司目前正通过采取如下措施,改善经营状况:
(1)积极寻求突破,拓宽业务来源,扩展业务模式;
(2)大力拓展政府、央企、国企等优质客户业务;
(3)多管齐下,化解诉讼案件;
(4)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催收款项进展;
(5)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利用率;
(6)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破产预重整工作,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谋求与债权人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债务问题。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成功实施,则公司可能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