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长坤)
公告时间:2025-04-29 01:17:5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长坤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刘长坤,男,1958年6月出生,汉族,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美国休斯顿大学、美国西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8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通讯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未出现缺席情况,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发送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通讯出席股东大会3次,这些会议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决策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1次,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履行职责。详 见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2024年2月5日 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 审议202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 同意
次会议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通讯出席了会议。详见下 表: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4年5月11日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2024 审议《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同意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易的议案》
2024年8月9日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2024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 同意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确保与中小 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积极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办公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 了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事前审议了《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对上述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审核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制定和发放情况审查,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2号),监督、督促公司根据警示函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地保障广大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长坤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