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11:1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届次 召开 出席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 索引
方式
于 2024 年 3 月 23
第 八 届 日在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3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监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及《证券时报》上
月 22 日 第 七 次 通讯 事 5 人,实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披露的《第八届监
会议 际出席5人 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审议通过: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于 2024 年 4 月 25
要》; 日在巨潮资讯网
第 八 届 应 出 席 监 3、《2023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及《证券时报》上
2024 年 4 监 事 会 现场 事 5 人,实 价报告》; 披露的《第八届监
月 23 日 第 八 次 际出席5人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 5、《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
的议案》; 2024-024)。
6、《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7、《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 八 届 应 出 席 监
2024 年 8 监 事 会 通讯 事 5 人,实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 无反对或弃权票,
月 22 日 第 九 次 际出席5人 文及摘要》。 免于公告
会议
第 八 届 应 出 席 监
2024年10 监 事 会 通讯 事 5 人,实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 无反对或弃权票,
月 25 日 第 十 次 际出席5人 告》。 免于公告
会议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
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三、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其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和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同时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认可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生产经营各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