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11: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需要,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绍兴市新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
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下同),具
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新凯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为 519.54 万元。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棋江先生和阮岑泓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监事会审议通
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5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生金额
原则 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 新凯包装 接受劳务 参照市场价格
公允定价 1,000.00 38.52 519.54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 实际发生额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差异(%)
2024 年 4 月 25
接受劳务 新凯包装 接受劳务 日在巨潮资讯网
519.54 600.00 3.20 -13.41 披露(公告编号:
2024-015)
公司在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会因市场波动需求、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客户需求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从而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
产生较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明 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市新凯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557524768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思毅
注册资本:336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胶
表面处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
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
璃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合成
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自江先生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阮荣涛先生的外甥,目前在新凯包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的规定,新凯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凯包装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应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系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外加工劳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数据真实、准确,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
的需要;关联双方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