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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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500428001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5004280015号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资源”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润资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润资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润资源主要从事以黄金为主要品种的矿业开采、销售,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33,321.28万元。关于收入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三十);关于收入的披露参见附注五、(三十五)。由于收入作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销售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等资料,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波动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4)检查销售合同、订单、收入确认单据等,并给合对客户的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
(5)查询报告期新增客户的工商资料,并对新增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及交易资金流水核查,了解并确认中润资源与其交易真实性、合理性、可持续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往来等事项;
(6)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实施抽样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持续经营的评估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33,913.50万元,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45,716.19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88,197.30万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51,668.21万元。关于持续经营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
中润资源的控股股东于2025年1月15日变更为招金瑞宁,并完成中润资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改选。管理层认为中润资源将拥有充足财务资源,包括经营活动、处置资产及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以及在可预见未来履行其到期的财务责任。持续经营评估是基于管理层所作的预期及估计,其可能受到管理层不可控的经济因素影响。有关估计是基于若干假设,包括对经济及市场未来发展的预测。由于预期事件经常不会按预期发生,且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实际现金流量可能与预测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将持续经营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为评价管理层所作的评估,我们对2024年12月31日起未来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执行下列程序以评估其若干主要假设:
(1)评估管理层的评估,并与管理层就任何可能对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及状况进行讨论;
(2)对于管理层对中润资源未来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我们根据中润资源的预测及发展计划,对相关数据作出分析并评估,同时评估其现金流量预测(如未来销售、资产处置及承诺资本开支)中所用的关键假设是否有足够支持;
(3)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资金处置及融资事项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情况;
(4)综合评估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润资源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润资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润资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润资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润资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润资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润资源不能持续经营。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更名前为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控股”),中润控股更名前为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邦地产”),惠邦地产更名前为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控股”),东泰控股更名前为四川峨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集团”)。根据原四川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对申请成立<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的批复》(川计经(1998)企 396 号)和原轻工业部《关于对组建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公司意见的函》((88)轻计字第 38 号),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四川省五通桥盐厂和中国华轻实业公司、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四川省盐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四川省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8 年 5 月 11 日,四川省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领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1993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的函》(证监发字[1993]11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矿产资源业。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06951100B。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92,901.7761万元,实收资本为92,901.7761万元。
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总部地址:山东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汤磊。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以及房地产业租赁。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33,913.50万元,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45,716.19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88,197.30万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51,668.21万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大额借款以及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1)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金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依据该协议2025年公司可在招金财务办理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业务。
(2)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控股股东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6 亿元额度的借款。其中,公司向银行、其他机构借款根据借款业务需求由公司以自有资产或由招金瑞宁或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将控股子公司新金国际51%股权以现金对价方式出让给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出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国际”)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进行出让,公司控股股东招金瑞宁受让新金国际 51%股权,新金国际51%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为66,845.64万元。该事项已经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收到招金瑞宁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5亿元。本次交易为现金对价,将大幅降低公司负债规模,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3、收回股权转让款
2021年12月31日,紫金矿业南方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