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方纳米-容诚专字[2025]518Z0222号
公告时间:2025-04-29 00:01:4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2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518Z0222 号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方纳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方纳米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德方纳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方纳米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方纳米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22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张先发(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三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琼
2025 年 4 月 25 日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5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743,340.33 元(不含税),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1,256,504.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6,125.6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5,528.80
其中:2024 年度使用金额 14,367.51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5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58.72
募集资金余额 13,555.04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555.04
大额存单余额 1,000.0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和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高新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福田区支行(以 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 靖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账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存款 大额存单 合计
交通银 年产 11 万吨新型磷
曲靖德方 443066596013005850280 酸盐系正极材料生 3,085.15 - 3,085.15
行 产基地项目
邮储银 年产 11 万吨新型磷
曲靖德方 944035010001328376 酸盐系正极材料生 172.22 - 172.22
行 产基地项目
农业银 年产 11 万吨新型磷
曲靖德方 行曲靖 酸盐系正极材料生
24042101040014066 直属支 83.06 - 83.06
行 产基地项目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户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