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独立董事马传刚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3:38:14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或要求,在 2024 年度履职工作中,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观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本人全部出席。我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观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在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深交所巨潮网及指定媒体披露。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数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马传刚 14 14 0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积极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以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学习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相关知识,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政策,提高专业水平,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收购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涉标的资产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的关联交易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表示同意的观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1、对外担保情况
经查验,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4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验,2024 年度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进行了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特别是对于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查。在 2024 年度内共组织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04 月 23 日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2024 年 04 月 28 日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4 年 05 月 16 日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的
议案》;2024 年 08 月 28 日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2024 年 09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所涉标的资产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议
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 12 月 05 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局面进行了分析和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中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分析。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选和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的建议。在 2024 年度内共组织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03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成协中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2024 年 06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024 年 08 月 28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我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通过了解和调查,确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得到了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 2024 年度第一、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半年报、2023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62 份。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经核查,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的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能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没有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出现重大缺陷。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建立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企业所有营运环境、营运活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