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国华-已届满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8 22:43:5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周国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董事会 2 次,本人均按时
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对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并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
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就每一事项发表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未对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二)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认真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以及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关注公司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本人重视与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通过深入交流,全面把握公司的日常状况,尤其是财务状况,并据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在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时,参加了 1 次审计沟通会,本人亲自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工作的详细汇报,并就定期报告的时间安排及财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积极的探讨。
3、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与公司的各项工作总结会议 2 次。现场工作期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与再融资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三)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人对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履职所需条件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的预审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了审计师对年报审计预审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并与管理层积极沟通,确定年报审计的时间安排。公司已经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国华
2025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