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高玉洁)
公告时间:2025-04-28 22:33:4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高玉洁: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国家执业律师,民盟盟员。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证券专委委员,兰州分所合伙人,兼任甘肃民盟法治专委委员、兰州市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委委员、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专家审核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家库成员,曾任海默科技、盛达资源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共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共出席董事会 7 次,
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对股东大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职,深入了解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一同探讨薪酬考核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完善工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忠实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度在公司现场履职时间超过 20 天,除参加董事会且在会上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事项,分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现场
调研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并结合本人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业财融合和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人协助本人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公司积极与本人沟通公司运营情况,针对本人疑问及时给予反馈,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能够积极予以采纳。
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监事会进行监督,关联董事均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提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认真、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
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为公司规范运作、提质增效、风险防控等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玉洁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