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7:5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