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运彦)
公告时间:2025-04-28 20:33:53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董运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董运彦,中国国籍,1970 年生,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隆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荣获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团成员,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董运彦 7 2 5 0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
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核确认,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
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
信息,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董运彦 5 5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3、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事项 发表
意见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1 立董事 2024 年第 2024.3.28 度及担保事项的的议案; 同意
一次专门会议
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 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 立董事 2024 年第 2024.8.29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同意
二次专门会议 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
3 立董事 2024 年第 2024.12.13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三次专门会议
4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12.13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五)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
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
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