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永根)
公告时间:2025-04-28 20:30:05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上海唯万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吕永根,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1998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炭
材料研究室副研究员;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担任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05 年 9 月至今,担任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 是否连 本报告
独立董事 期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续两次 期应出 出席
姓名 席董事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 席股东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 大会次
议 数
吕永根 7 4 3 0 0 否 4 4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7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履职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在材料方面的专业优势,与公司材料技术研发人员和管理层进行定期沟通与交流,协助公司梳理正确的研发方向。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建议公司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期间,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隐含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认为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独立东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运行情况等,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交流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监督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承诺履行情况,参加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3、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工作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及《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保证公司披露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管理职责、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财务负责人变更、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达成,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5 年,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等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永根
2025 年 4 月 26 日